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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碳費」滾「減碳」 首期碳費收入近50億 專家籲完善再投資機制

更新時間:2026/08/1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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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今年首度對碳排大戶徵收碳費,第一次碳費總收入49.7億元。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本(8)月12日舉辦碳費公聽會,針對台灣碳定價政策推動方向進行討論。出席的民團與專家學者提出多項建議,包含碳費應逐步調升、碳費收入應用於公正轉型、優先補助脆弱群體方案等。衛環委員會召委林月琴統整出六項建議,請環境部納入後續評估,並在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回覆,作為後續政策討論和監督參考。

台灣今年首度對碳排大戶徵收碳費,第一次碳費總收入49.7億元。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本(8)月12日舉辦碳費公聽會,針對台灣碳定價政策推動方向進行討論。出席的民團與專家學者提出多項建議,包含碳費應逐步調升、碳費收入應用於公正轉型、優先補助脆弱群體方案等。衛環委員會召委林月琴統整出六項建議,請環境部納入後續評估,並在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回覆,作為後續政策討論和監督參考。

我國今年首度對碳排大戶徵收碳費,總收入約49.7億元。攝影:陳昭宏
我國今年首度對碳排大戶徵收碳費,總收入約49.7億元。攝影:陳昭宏

碳費收入如何「再投資」 強化減碳效果

我國今年首度對碳排大戶徵收碳費,首期碳費一般費率每噸300元,總收入約49.7億元。為了帶動產業低碳轉型,環境部推動自主減量計畫,預計2030年可較基準年(2025年)減少4745萬噸碳排。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2日舉辦「《氣候變遷因應法》碳費徵收、減量誘因及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運用制度」公聽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任湯琳翔指出,碳費收入「再投資」的減碳機制仍有待改進,「碳定價這個機制有兩個減碳的效果,一個是所謂的誘因改變,另外一個就是我們收到的碳費如何再投入,然後促成更多的減量。」

湯琳翔建議參考歐盟做法,集中投入鋼鐵、石化、水泥等難減排產業(Hard-to-abate Sector),以及氫能、碳捕捉(CCUS)等前瞻基礎建設。

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黃海寧補充,若企業將碳費「再投資」於自身減量技術,未來在扣抵歐盟邊境碳調整機制(CBAM)憑證時較具優勢,不易被認定為單純的政府補貼。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2日舉辦《氣候變遷因應法》碳費徵收、減量誘因及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運用制度公聽會。攝影:林昱妍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2日舉辦《氣候變遷因應法》碳費徵收、減量誘因及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運用制度公聽會。攝影:林昱妍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彥廷表示,在自主減量計畫中,適用碳費優惠費率每噸100元的企業裡,有33家已提前達成2030年的目標,包含中油、南亞、台塑等碳排大戶,「應該把減碳目標拉得再緊一點,才有機會讓企業更認真研擬減碳的效益。」

碳費費率每應檢討 民團建議每噸最高1200元

在碳費費率部分,湯琳翔認為政策應釋放「碳價持續上漲」的明確訊號,才能驅動企業投資低碳技術。依據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碳費費率每兩年檢討並調升一次,下一期(2027至2028年)一般費率應提高至每噸800~1200元。

他補充,目前已有近九成的工廠已申請並通過自主減量計畫的審核,提升一般費率對於這些工廠而言並不會產生直接的影響。

台灣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李仲軒則呼籲,政府在監督自主減量計畫時應具備鑑別度。若過於依賴減碳噸數等單一KPI,企業容易傾向提出易於湊數、低風險的節能計畫,而非技術創新。

「我們似乎已走向與當時立法構想不同的方向。本應是經濟誘因的優惠費率與減量計畫,變成對廠商或廠區的減量計畫進行高度控制的監管模式。」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環境部應嚴格檢討並提高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目標。攝影:林昱妍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環境部應嚴格檢討並提高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目標。攝影:林昱妍

立委:溫管基金應挹注高風險族群、公正轉型

立法委員林月琴強調,雖然首期碳費已實收近50億元,但法定的國家公正轉型行動計畫卻延宕逾三年,她主張碳費收入應優先挹注高風險家戶與弱勢勞工。針對碳費用途,立法委員王正旭認為,台灣僅少數醫院獲ESCO(能源技術服務業)或節能補助,建議結合衛福部等部會鼓勵公立醫院自主減碳,並研議將環境費挹注健保財源。

在中央與地方分工上,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黃品涵建議,中央應建立減量目標的統一計算基準,並扮演導師角色,協助地方排除政策障礙、建置共用平台,避免22縣市重複投入基礎研究。

環境部次長謝燕儒回應,碳費政策核心為「促進有效減碳,並兼顧產業競爭力與社會公平」。在審查自主減量計畫與運用基金時,將更著重氣候正義、弱勢保障、公共健康與地方調適。至於碳稅、排放交易制(ETS)、CBAM等機制均會納入後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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