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解決高屏往返恆春、台東交通壅塞問題,公路局規劃65公里「屏南快速公路」,環境部昨(6月30)日完成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公路局指,本案無其他路線替代方案,將量化比較公路開發與否會如何影響醫療和救災。由於路線途經光電案場、須拆遷,能源業者呼籲補償不能只發遷移費,因光電板「拆卸即報廢」的特性,將失去營運收入。

往恆春幹道僅有屏鵝公路 公路局提屏南快速道路開發
交通部公路局在屏東規劃全長65公里的「屏南快速公路」,昨日進入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路線行經屏東縣竹田、萬巒、潮州、新埤、來義、枋寮、春日、枋山、獅子及車城等10個行政區,北起台88線竹田系統交流道,南至台26線車城端。
公路局在會議中指出,高屏往返恆春、台東高度仰賴省道台1線與台26線,假日常出現嚴重壅塞,屏南公路可引導過路客走快速道路,降低對當地居民的交通影響。此外,目前枋寮、楓港通往恆春僅有屏鵝公路一條幹道,若受災阻斷,屏南公路可提供替代路線,降低災害造成的衝擊。
本次會議主席、環境部次長葉俊宏分享,他有位高中同學在枋寮醫院任職,某日和家人前往墾丁遊玩,中途接到醫院通知回去開刀,車子卻塞在路上動彈不得,只好下車跑回到醫院替病患手術。他建議公路局說清楚,若本案不開發,對醫療、急救災可能的影響。
公路局表示,本案無其他路線替代方案,審查階段僅會比較開發與不開發(零方案)的不同。公路局承諾,以量化方式說明公路開發與否對醫療的影響,並補充若是僅進行台1和台26線拓寬,可能遭遇哪些困境。公路局稱,台1和台26線由於行經密集住宅聚落和原民部落,判斷拓寬的可行性不高。

光電案場須拆遷 業者:光電板拆卸即報廢,還將喪失躉購費率資格
環委江右君特別指出,本案部分路段涉及光電設施拆除,建議公路局評估降低拆遷面積,並說明可能的補償方式。受影響的是位於枋寮的寶興能源,業者以書面意見強調,光電設備通常「拆卸即報廢」,移置可能產生裂縫和結構變形、喪失保固資格。拆遷也將使案場失去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資格,大幅影響收入。
業者指出,過去「台1線水底寮外環道案」即為光電受開發影響,補償爭議難解的先例。若有必要徵收光電場,就得以設施全額重置成本、20年營運收入損失來進行賠償,不能只發遷移費。
公路局則初步回應,會規劃以「路堤」結構形式經過光電廠區,減少光電拆遷面積。必須拆遷部分則會依「屏東縣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進行補償,並依內政部「土地及土地改良物徵收營業損失補償基準」來估算營業損失,未來審查將更進一步確認補償方式。

路線涉保育類海鳥、原民傳統領域
在前次審查中,環委李培芬曾特別要求公路局釐清本案與東方草鴞潛在活動範圍的衝突。昨日範疇界定中,公路局承諾將針對東方草鴞、黃鸝、紫斑蝶、陸蟹等物種,確認開發路線內是否有繁殖個體,將研擬相應的生態調查方法及衝擊減輕對策。
海委會代表則強調,屏南公路雖未直接涉及海域開發,但周邊有白眉燕鷗、紅燕鷗、蒼燕鷗、小燕鷗、鳳頭燕鷗等保育類海鳥分布,應加強注意。會中公路局確認,將在計劃內的河川下游出海口,針對這些海鳥進行一年四季的補充調查。
根據環說書資料,本案總經費約為1870億元,預計在2年內完成設計及用地取得,並花5年完成施工,既有建物拆遷面積初估為11000平方公尺,部分區域位於排灣族人聚居的來義鄉、獅子鄉及春日鄉,後續依法須取得原民諮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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