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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電脫鉤》「以漁為本」到「電寄生漁」,養殖青年剖析漁電困局與解方

更新時間:2026/03/3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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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電共生上路以來,政策口號雖是「以漁為本、綠能加值」,但實際發展卻成「光電為本」,多數未符合養殖需求。如今官方更研擬「漁歸漁、電歸電」草案,光電商不需負責養魚,由官方調度漁民進場養殖,但草案卻未與第一線養殖者溝通,讓業界更加憂慮。《上下游》採訪 5 位主力養殖青年,不約而同指出,問題核心仍須回到案場本身能不能養、風險誰來承擔,並需釐清「漁電共生」究竟是要帶動產業升級,還是淪為「電寄生漁」的新包裝。

漁電共生上路以來,政策口號雖是「以漁為本、綠能加值」,但實際發展卻成「光電為本」,多數未符合養殖需求。如今官方更研擬「漁歸漁、電歸電」草案,光電商不需負責養魚,由官方調度漁民進場養殖,但草案卻未與第一線養殖者溝通,讓業界更加憂慮。《上下游》採訪 5 位主力養殖青年,不約而同指出,問題核心仍須回到案場本身能不能養、風險誰來承擔,並需釐清「漁電共生」究竟是要帶動產業升級,還是淪為「電寄生漁」的新包裝。

漁電共生過去容許先送電再養魚,導致業者輕忽養殖,如今訴求漁電脫鉤讓漁方反彈。(攝影/林吉洋)

摸索期是固定成本,追求短期速成恐問題疊加

小葉(化名)是相當資深的養殖專業者,目前已在漁電共生案場摸索數年。他認為,漁電案場與傳統養殖截然不同,需要更長時間找方法,漁電共生需要做 20 年為期的規劃,摸索期的學習成本,光電商應該承擔,或至少投資佔有股份,才不至於讓養殖者獨自承擔風險,且不該一碰到困難,就提出脫鉤或雙軌之說。

他認為,漁電案場以養殖為本,一定要設計相關配套,然而,光電商主要都在擴充「上面」光電面積;養殖能量需要時間,與硬體建設不同。目前的做法導致養殖技術完全跟不上光電板鋪設。

小葉舉例,光電板鋪設面積依土地面積計算 40%,卻規定必須設置在「水域上」,導致養殖水域被插上支架、影響操作通道,不易養殖也讓成本飆高。魚塭「蓋屋頂」(鋪上光電板)理論上夏天可以降溫,但卻未設計將雨水導流排出,相當可惜,且影響操作通道。

小葉觀察,漁電共生是「一手好牌卻打得亂七八糟」。政府朝令夕改,廠商忙於滿足稽核,讓漁電共生淪為鬧劇,漁電共生應回歸養殖否則就是「電寄生漁」,而非「漁電共生」。

水試所的漁電共生育成案例,光電板分布堤岸上,被認為較具養殖可行性,與光電業者為衝高發電效益遮蔽水域做法明顯不同。(攝影/林吉洋)
目前多數漁電案場設計不良,未考慮養殖可行性,如今要找青漁養殖也無人敢輕言進場。(攝影/林吉洋)

沙漠漁夫:漁電共生一開始就走偏,能否提升產業價值才是檢驗

曾遠赴中東營運大型養殖場的呂政達表示,回國後曾被漁電開發商多次徵詢合作,他也勘查過許多案場,但多數條件並不理想。呂政達指出,光電商基於成本與財務考量,往往優先採模組化設計以壓低成本;但養殖或農漁業發展需要因地制宜設計設施,會提高基礎建設投資,形成矛盾。對他而言,案場選擇不慎,可能賠上專業信譽,是他不敢貿然投入的主因。

呂政達指出,漁電共生從一開始鎖定「取得土地」整合開發,而非養殖可行性,造成後續難以挽回的困境。外來廠商有開發時程壓力、缺乏在地人脈,為取得土地,開發商被迫與在地勢力結合,雖能整合土地成功,但也埋下後續問題。

他認為,這種「土地與工程利益均霑」方式整合出的案場,民代甚至黑道都想分一杯羹,造成光電商、地方與產業都難以認真經營養殖,淪為應付檢查的養殖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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