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行廢棄土方回填農地,合法掩護非法,助長農地成棄土天堂's OG Image

政府放行廢棄土方回填農地,合法掩護非法,助長農地成棄土天堂

更新時間:2026/01/19 07:13
尚無人精選
icon-dot
(續前文)為保護農地與食安,農發條例規定「營建剩餘土方」不得入農地,但內政部近日宣布,土方可用「農地改良」名義回填農地,農業部稱將輔導地方建立審查機制「有條件放行」。外界指出,在地方政治壓力與稽查人力不足之下,制度根本難以落實,且違法商機龐大卻罪責輕微,當政府開門讓土方進入農村,將導致土壤地力崩壞,並產生重金屬等污染風險。

(續前文)為保護農地與食安,農發條例規定「營建剩餘土方」不得入農地,但內政部近日宣布,土方可用「農地改良」名義回填農地,農業部稱將輔導地方建立審查機制「有條件放行」。外界指出,在地方政治壓力與稽查人力不足之下,制度根本難以落實,且違法商機龐大卻罪責輕微,當政府開門讓土方進入農村,將導致土壤地力崩壞,並產生重金屬等污染風險。

違法回填經常以合法掩護非法,上層是乾淨淤泥,開挖後才看到下層營建廢土。(攝影/林吉洋)

陳椒華:「合法掩護非法」、「無害稀釋有害」

營建剩餘土方長年違規進入農地,過往無法可規範,2021年,時任立委陳椒華與看守台灣協會及台南社大等環團推動,促成《農發條例施行細則》修法,農業部明訂,營建剩餘土石方「一律禁止進入農地」。

5年後,內政部逕自宣布,農地可為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管道之一,修法推手陳椒華相當不以為然。她表示,當年正是因為非法回填農地的事件層出不窮,而農委會函釋地方要求管理,因非法律手段因此成效不彰,為保護民眾食安及生產環境之健全,故要求填土規範勢必從嚴。

陳椒華批評,問題不在於「土地改良」,而是地方上太多「以合法掩護非法」的亂象,地方環保單位往往視營建剩餘土石方為「可利用產品」、「無害」資源,實際上土方業者跟廢棄物業者卻是一體兩面。

本文尚未結束,請繼續閱讀「政府放行廢棄土方回填農地,合法掩護非法,助長農地成棄土天堂」。

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