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有中油、台電碳封存計畫,合計30.2萬噸封存規模,但2035年要達到600萬噸目標,僅占5%。為加速推動碳封存,環境部去(2025)年底釋出碳封存應環評、碳封存管理辦法等制度。不過有業界人士認為,碳封存示範計畫應豁免環評,環境部則表示,開放特定開發案免環評,未來恐怕產生以各種名義規避環評的爭議,反不利碳封存發展。
2035年目標CCUS減碳600萬噸 目前進度僅5%
在9日的環評研商會上,氣候署署長蔡玲儀受訪坦言,碳封存目標「很有企圖心」,為加速推動,環境部正進行各項法制作業,並邀集碳封存專家、產業人士討論碳封存環評。
台灣碳補存再利用協會秘書長呂慶慧認為,台灣目前尚未完全掌握地質構造,初期會以測試為主,應豁免於環評,以免阻礙技術發展。以美、日為例,由於只有少量二氧化碳注入,且操作期短,對環境影響有限,因此都未要求在測試階段做環評。
台電代表也表示,環評不應該把所有規模的計畫都「一網打盡」,擔心環評加上碳封存場址核准程序,行政流程恐怕長達5~6年,加上發包期2~3年,正式施工恐怕拖延許久,環境調查資料也已落後,碳封存發展也會延遲,建議環境部簡化流程。
上半年將辦理政策環評 尋適合場址
碳捕捉、利用及封存(CCUS)是達成淨零的手段之一。台灣CCUS目標2030年減碳174~460萬噸、2035年600萬噸、2050年4020萬噸。然而,至今僅有中油鐵砧山30萬噸、台電中火0.2萬噸兩示範案,占2035年目標5%。
環保署(今環境部)其實早在2013年就曾預告要將碳封存納入環評,並曾考慮給予試驗計畫環評豁免權,但各界無法達成共識。2015年環保署第二度預告碳封存納環評,不分規模、試驗或正式都要進環評,不過當時《氣候法》尚未訂出,主管機關不明,最終仍未實際公告。
環境部去(2025)年底預告「碳封存進環評」相關草案,規定無論案件規模、大小、位置、型態,碳封存案都必須經過中央環評審查;也同步預告「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草案,明定氣候署對碳封存的核准程序、監測、管理等事項。今年上半年,環境部更將針對碳封存辦理政策環評,釐清民眾關心的議題,並找出國內適合進行碳封存的場址。
早年示範案社會溝通不足 信任亦不足
蔡玲儀強調,無論碳封存是示範、測試或正式案,或1噸、4000噸、30萬噸,封存過程都必須鑽井、探勘、灌注,對環境的影響都在。給予示範計畫豁免,未來可能產生各種以名稱規避環評的爭議,反而使計畫停擺、拖延時程。他表示,碳封存推動最大瓶頸是公眾信任,透明的環評程序能讓民眾認識、接納這項技術。
台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則回憶,2012年中油在苗栗永和山的碳封存計畫即因社會溝通不足,在地方、媒體引起負面觀感,「台灣從那之後,大概整個CCS推動就整整落後國際社會一個世代」。
劉銘龍表示,如今碳封存在國際上已經走向商業化,台電等示範案也可考慮放大封存規模、找尋更合適的地點,不要試驗計畫一拖再拖。
台大地質系教授劉雅瑄會後受訪時解釋,碳封存在國際上是相當成熟的技術,技術原理和採油類似,差別在採油是將油氣抽出來,封存是將二氧化碳灌進去。台灣雖無枯竭油田可灌注二氧化碳,但西部有非常多適合做「鹽水層封存」的高孔隙砂岩層,且正好與不少大排放源接近。精準掌握岩層的孔隙度和壓力,灌入的二氧化碳,最終會轉化成礦化物留在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