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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修法02》環評加嚴,是綠能遲來正義,或矯枉過正?正反意見解析

更新時間:2025/11/18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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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文)11 月15日,台灣通過「光電三法」修正案,針對光電開發加嚴環評範圍,更直接劃設禁限建範圍,對對台灣光電發展具有劃時代的影響。針對修法結果。民間團體也分為贊同與反對不同陣營,本文統整正反意見,並採訪學者評論修法內容,提出解析。

(續前文)11 月15日,台灣通過「光電三法」修正案,針對光電開發加嚴環評範圍,更直接劃設禁限建範圍,對對台灣光電發展具有劃時代的影響。針對修法結果。民間團體也分為贊同與反對不同陣營,本文統整正反意見,並採訪學者評論修法內容,提出解析。

馬頭山屬於山崩地滑的地質敏感區,卻同樣無須環評。(攝影/林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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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森林城市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監督施政聯盟及彰化環盟等20餘個環境團體及地方自救會等團體,為本次修法連署團體。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是積極串聯修法的聯署團體之一,並參與遊說民眾黨團。

莊傑任表示,各方都期待修法加嚴,但是環境部配合上級能源政策,行政院面對修法態度消極,才讓在野黨有採取激進手段修法。他有收到外界對這次修法的不同意見,他強調:「我們對目前的版本也不滿意,但是大型光電開發必須接受環評、國土山林海岸必須保護,這絕對是社會共識。」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認為,過去法規過於簡陋,光電肆意進入環境與社區,民怨四起,地方政府只能透過行政手段暫緩開發,廠商再找民代疏通,致使弊端叢生。這次修法加嚴環評、設置禁止區,就是要讓「公務人員有機會說不」,讓法令作為行政機關依據,才有機會暫緩光電暴衝的亂象。

彰化環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設置禁建區跟彰化海岸的光電開發亂象有直接關係,彰化崙尾東潮間帶生態被覆蓋數百公頃浮動光電,濁水溪出海口及彰化海岸濕地仍有大量的廠商覬覦,若沒有較嚴格的設置禁建範圍,對整體棲地環境將是一大威脅,也會排擠生態發展空間。

彰濱工業區崙尾東國內最大水面型光電區位,興建於崙尾東潮間帶,總體規模逼近600MW,然而開發卻毋須環評審查。(攝影/林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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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民間也有不同聲音,長期倡議能源轉型的六家環團,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在立法通過後聯名發出聲明表示,這次修法禁建包括地質敏感區、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涵蓋範圍過大,不應全部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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