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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回討海人尊嚴,檢方控漁民向風電商「詐欺取財」法院判無罪,認證能源署官員「喬事」

更新時間:2025/10/13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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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前的一個凌晨,近百名警察湧入雲林台子港、三條崙、台西蚊港等漁民家中搜查,拘提 20 多位漁民,更有多位漁民遭上銬逮捕。檢方提告漁民向綠能廠商「組織犯罪、詐欺取財」,經歷四年餘庭訊,許多漁民不堪頻繁出庭被迫認罪協商;不過李平順、林清池與賴品彥等三人不願屈服,堅持訴訟討回公道。

近五年前的一個凌晨,近百名警察湧入雲林台子港、三條崙、台西蚊港等漁民家中搜查,拘提 20 多位漁民,更有多位漁民遭上銬逮捕。檢方提告漁民向綠能廠商「組織犯罪、詐欺取財」,經歷四年餘庭訊,許多漁民不堪頻繁出庭被迫認罪協商;不過李平順、林清池與賴品彥等三人不願屈服,堅持訴訟討回公道。

今年父親節前夕,李平順等三人獲得無罪判決,這不僅是遲來的正義,更暴露出廠商強硬施工、以訴訟壓迫漁民,政府官員為掩飾政策過失與追求綠能發展,不惜違背官箴,寫下台灣綠能發展史血淚一頁。(判決書全文點此下載,本案大事記見文末)

雲林漁民李平順與林清池拒絕認罪,歷經4年半纏訟,終獲判無罪。(攝影/林吉洋)

判決書:檢方所提證據薄弱

本案爭議在於,開發商與漁民在海上發生衝突,能源局介入協商後,開發商與漁民草草和解了事,事後卻提告遭詐欺,由檢方向漁民提起訴訟

根據法院判決書記載,開發商達德於 2021 年以海巡署提供的「出入港紀錄與雷達航跡圖」,認定漁民並未在風機工作船作業時出港放網(亦即,未造成漁民損失),卻向達德公司請求損失賠償,檢方以此認定,漁民「覬覦告訴人允能公司龐大之商業收益,並看準告訴人若延遲施工將面臨巨額損失之壓力」,因而具有「詐欺取財之犯意」(判決書 p.3)。

然而,判決書當中寫道,海巡安檢所記錄的漁船出入港登記為「人為謄打記錄」,可能存在誤載、漏繕情況(判決書 p.42);其次,作為證據的「航跡圖」,法官對照完李平順出示紀錄──漁船實際出港航行必須繞經蚵田的地形地貌後,認為雷達航跡圖存在不合理,作為指控漁民「謊稱絞網」,其「準確性似有疑慮」(判決書 p.44)。

(判決書 p.44)

法官質疑:粗糙賠償疑似為弭平漁民抗爭,難認定為詐欺取財

法官指出疑點,開發商並不在乎漁具損壞確切數額,協商的真正目的,更像只要是漁民漁具可能是因風場開發造成損失,告訴人允能公司「就願意給付以解決漁民抗爭問題,以利快速復工,故帶有公關行為之意義?」(判決書 p.36)

基於證據力薄弱,再加上開發商似乎有意為之的公關行為,難以認定這是詐欺取財案,法院最終判決漁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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