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馬頭山梅花鹿被野狗攻擊、永安區漁港野狗水中撲咬老翁等事件,再次引起社會對遊蕩動物管理的關注,是否禁止民眾餵飼遊蕩犬貓是其中一個討論點。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早在4月質詢農業部時,曾提出優先針對管理需求較高的特定區域試行禁止餵食。他接受《環境資訊中心》訪問時指,為保護生態多樣性,將會跟內政部討論修法,禁止在國家公園及濕地區域內餵飼遊蕩動物。
國家公園、濕地、國有林等,生態資源豐富,如何管理遊蕩動物才可保護野生動物安心棲息?國家公園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怎麼說?《環境資訊中心》取得兩個部門的回應。
只有三個國家(自然)公園明文禁餵遊蕩犬貓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向《環境資訊中心》稱,雖然目前九個國家公園、一個國家自然公園全面禁止餵食野生動物,但只有台江、陽明山、壽山同時禁餵遊蕩動物;至於重要濕地,目前完全沒有禁止餵食的規定。
國家公園署向記者表示,遊蕩犬貓對生態與野生動物造成威脅的問題,以緊鄰都會區、淺山區域的陽明山國家公園與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情況最為嚴重。
陽明山國家公園自2016年起針對陽明公園、夢幻湖、馬槽、二子坪、硫磺谷5處犬隻聚集點進行長期調查,估算出園區內犬隻約500至600隻。國家公園署表示,雖期待流遊蕩犬隻能全面移置,但雙北動保處收容能量有限。
國家公園署亦確認,目前十個國家(自然)公園區域裡,有三個明文禁止餵飼遊蕩動物並處以罰鍰;另外太魯閣國家公園則是以公告方式,禁止棄養、放生動物或餵食野生及遊蕩動物。國家公園署解釋,各國家公園屬性都不一樣,公告禁止事項將依其特性,適時適地適性訂定。
針對民眾在該些區域內的餵食行為,國家公園署也正加強巡查,發現餵食地點及器皿會即時清除;每月與各地方政府農業局、動保處執行兩次保育聯合巡查,取締餵食行為;勸導民眾不餵食、不放養,記錄、取締及裁罰違規行為,並在固定餵食點增設自動相機監控取證。
國家公園署亦稱,2026年起將補助動保團體認養遊蕩犬貓,並加強與社區合作排除餵食,提升誘捕移置效率。
至於是否將禁餵入法,署方指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規定授權,考量各園區之資源特色及實際管理經營之需要,訂定各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作為規範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行為之依據。
遊蕩犬或造成棲地干擾 重要濕地無禁餵規定
遊蕩犬出沒濕地情況同樣備受關注。國家公園署稱,遊蕩犬出沒之區域主要涉及鳥類孵蛋繁殖區域,犬隻可能直接捕食小燕鷗的蛋與雛鳥,或造成棲地干擾,增加小燕鷗的警戒與壓力,降低繁殖率。目前針對小燕鷗等鳥類的繁殖區域,會架設圍籬或於出入要徑設阻隔設施,避免人及犬隻進入繁殖地;亦會加強巡邏或輔以監視系統,並依風險程度,建立關鍵犬隻清冊,透過關鍵犬隻辨識,通報地方政府動物防疫所或動物保護處進行捕捉、收容。
而《濕地保育法》第25條則針對可能損及濕地資源及有危明智利用項目的使用行為,會予以禁止,但餵食遊蕩犬貓並不在此限。署方說明,會多利用其他法規進行取締裁罰,並宣導禁餵。
署方同時強調,有關餵食遊蕩犬隻、餵飼者要負飼主責任,屬全國性議題,不僅在國家公園、濕地、海岸等範圍內,亦包括野生動物保護區或棲息環境,建議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法令《動物保護法》範疇研議,由母法源頭治本管理,以利全國統一規範。
林保署2022年已研提《森林法》修法 草案尚在行政院
除了國家公園及濕地,台灣的國有林事業區亦生態豐富,其森林面積逾153萬公頃。《環境資訊中心》亦向林保署詢問是否有研究《森林法》修法禁餵遊蕩動物?署方回覆稱,為兼顧山林開放下民眾親山權利及維繫森林環境之永續發展,已於2022年研提「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陳報行政院審議中。
該修正草案增訂第17條第2項,明定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管制範圍,並於公告內規範管制人員承載量、宿營、車輛使用,以及「其他必要管制事項等不利於森林生態及環境之人為活動」,違反者可依該修正草案增訂的規定,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目前草案尚待行政院通過後,才會由立法院審議。
林保署表示,期望透過審議通過的條文,推動國有林禁止餵食政策,將不當人為活動對於森林生態或環境之影響減至最低。至於「遊蕩動物之飼主責任」,林保署同樣認為涉《動保法》規範事項,應回歸由《動保法》規範。
立委陳培瑜︰可考慮將餵食者納入飼主定義
民間對於全台全面禁止餵飼遊蕩動物,爭議非常大。陳培瑜認為,全面禁餵是長期目標,但考量到目前執行的困境,認為可優先針對管理需求較高的特定區域,試行禁止餵食,如各類自然保護區、生態熱區、人犬衝突熱區。他於4月底曾質詢農業部,部長當時亦曾允諾將朝這方向推動。
人類餵食就是其中一個會加劇犬隻在外遊蕩的因素,另一管理路徑,就是將餵食者視為飼主,承擔飼主責任。陳培瑜說明,近期也有許多生態學者倡議修改《動保法》,將餵食者納入飼主定義中,且應該增加對於飼主棄養的裁罰,從源頭加強管制,避免家犬成為遊蕩犬。
過去已有不少犬殺野生動物或咬傷人類的案例。陳培瑜指,犬隻是被人類馴化的伴侶動物,只適合在人類家戶中生活,不適合在野外活動;遊蕩犬隻也容易感染疾病,不利動物福祉,是一個「沒有贏家」的局面。他強調,動物在外遊蕩,並非動物的錯,「而是人類的錯,讓犬貓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所以他認為該管制的是人類行為,不是針對犬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