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報》報導,一名轉任普通律師的退役軍事檢察官表示,軍紀是軍隊命脈、軍法是軍紀後盾,軍審廢除後「感覺軍紀廢弛了」,指出軍中少了這把刀,只能透過交流和建議請司法單位代為執行,但很多事情不僅牽涉案件中的當事人,法義上還關係到部隊軍紀,甚至影響國家軍事能力。
該退役軍事檢察官舉例,若部隊排長打了連長,一般司法以刑事訴訟法看待,可能僅止於雙方間兩造的關係,傷勢不嚴重就以傷害罪判處易科罰金;軍法卻不同,排長打連長屬暴行犯上,更牽涉到部隊軍紀和領導統御,以《軍事審判法》處刑,刑度才會加重,發揮軍法功用維持軍紀。
他還提到,一般警察不了解軍中文化,辦案處理跟憲兵完全不同,「憲兵有另一種震懾力,這是警察遠遠達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