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一名王姓檢察官傳出利用職權指揮之便,對男警員進行性騷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判決王姓檢察官免除檢察官職務並轉任檢察事務官。儘管他不服提出上訴,強調自己有九旬老父要養、且已達成賠償和解,但法院最終裁定上訴駁回。
檢察官成狼上司傳送露骨訊息
根據判決書,王姓檢察官在2024年1月結識員警A男後,藉由偵辦毒品案件的機會,將A男納入其直接指揮與監督的體系下。然而,在工作之餘的通訊軟體對話中,王姓檢察官卻開始傳送大量具備性意味與性暗示的訊息,把嚴肅的辦案討論變成了個人的獵豔場所。
根據法院調查的對話紀錄,王姓檢察官多次稱呼A男為「小鮮肉」,並傳送諸如:「也太補眼睛了吧」、「命中注定我們還要在一起」、「OO來給我看一下」、「可惡!我要看鮮肉」、「星期四來補眼睛」、「回來上班的時候,通知我!享用鮮肉」、「小鮮肉感覺很可口」等騷擾言論。最令人震驚的是,他甚至為了利誘A男與其共處,傳送訊息表示:「好想去泡溫泉,陪我去,過年後了,湯屋,案件隨你發揮」,公然暗示A男只要順從其私慾,辦案進度或條件就能獲得便利。
利用獨處機會伸出魔爪
除了言語騷擾,王姓檢察官更進一步侵犯,在2024年2月至4月間,A男因偵辦案件前往南投地檢署拿取資料時,王姓檢察官用職權將其帶往隱密的檢察官研究室。在研究室內,王姓檢察官違反A男意願,動手觸摸其身體及大腿等隱私部位。
A男在過程中感到極度畏懼與冒犯,身心遭受巨大壓力,最後決定報警並依法提起訴訟。南投地檢署隨後也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對王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認為,王姓檢察官承辦婦幼案件,明知性騷擾之法規卻知法犯法,且利用權勢壓迫基層警員,嚴重減損檢察官的職位榮譽,讓國民對司法公正性產生強烈不信任感。
辯稱老父罹癌求寬恕遭二審法院駁回
王姓檢察官在提起上訴時,辯護律師主張他服務公職20餘年,職務評定一向優良,此次違失只是「一時失慮」的偶發事件。王姓檢察官更打出同情牌,表示自己即將在三年內退休,家中還有九旬老父確診癌症末期,且需扶養就學中的女兒,醫療費用與生活開銷龐大。他強調已與A男達成調解並支付高額賠償金,A男也撤回告訴,請求法院改判較輕的罰俸或申誡處分,以免影響他的退休權益。
然而,懲戒法院二審審理後認為,檢察官的倫理規範要求極高,王姓檢察官藉職務之便騷擾下屬,甚至暗示能以性別服從換取辦案彈性,已屬於「以私害公」,其整體人格顯然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法院強調,原審判決將其轉任檢察事務官已足夠警惕,且符合比例原則。最終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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