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中,總統賴清德在「臺大醫院健康台灣深耕論壇」上宣布,衛生福利部即將成立「兒少及家庭支持署」(下稱兒家署),作為專責兒童照護的行政機關。
衛福部長石崇良 表示 ,兒家署將整合目前分散在不同單位的兒少業務,包括福利、保護、早期療育、健康促進與醫療等,並強調這次 不只是 單純增設一個「署」,更會藉由衛福部組織改造,重新梳理涉及兒少議題的各項業務,使其成為推動兒少健康政策的總窗口。
至於,針對外界關注的少子化議題,石崇良則指出這並非單一機關可解決的問題,需要行政院層級主導跨部會合作。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前天(12/8)則 補充 ,目前 《衛生福利部組織法》 修正草案已送交行政院,預計明年(2026)送入立法院審議,希望盡快完成立法,讓兒家署於明年正式掛牌運作。
但期待之餘,不少立委與民間團體也提出擔憂,認為兒家署作為「三級機關」,層級是否不足以推動跨部會合作?若權責不足、整合不利,原本制度中的漏洞是否仍會持續存在?
林月琴:兒家署需釐清執掌與分工,以統籌視角看待兒少議題
長期關注兒少權益的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指出,雖然兒家署的層級未達外界期待的「二級機關」,但設立兒少專責單位仍是兒少團體共同期盼的方向,具有正面意義。尤其近年來臺灣多起重大兒少事件,都反映了兒少制度權責分散、業務斷裂,以及跨單位資訊流通不良等問題,最終可能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
例如,2022 年臺北市「 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 」的性侵案中,教育局、社會局與家防中心之間未能即時連結,導致案件漏接,錯過了關鍵的介入時機,更多孩童因此受害;2024 年的「 剴剴案 」中,則是突顯衛福部底下的社家署與保護司,對於「家內」與「家外」兒虐案件的責任分工不清,造成互相推諉等狀況。
另一個長期被忽視的例子是司法少年。依照制度,若法院裁定少年接受「安置輔導處分」,本應在機構裡接受陪伴與重建,但現實是,全臺願意承接的安置機構越來越少,原因包括照顧成本高、人力不足、缺乏支持機制等,造成法院經常找不到床位。
林月琴指出,司法院認為這屬於衛福部主管,衛福部又認為主責在法院與保護官,而地方政府同時身兼委託者與管理者,等到出事時,沒有人能真正負責。
「如果這些工作業務的內涵沒被講清楚,最後單位之間各說各的,沒有人做, 最可憐的永遠是孩子 。」林月琴說:「孩子的發展應該要整體來看待,但目前行政分工卻把他們的需求切得很零碎。」
健康議題也是如此。兒少的事故傷害、自殺、肥胖等問題,因業務分散在國健署、社家署等不同單位,不僅缺乏統籌視角,也難以清楚追蹤資源流向。「臺灣的新生兒死亡率比日韓都高,但業務被拆在不同單位,預算怎麼用、政策效果如何,其實很難看見。」她說。
林月琴認為,兒家署的成立正是重新盤整制度的關鍵時刻,有機會從源頭減少跨單位協調帶來的延誤與爭議。她主張,兒家署成立後第一件事,就是要徹底盤點業務,明確定義各單位該負責什麼、彼此如何銜接、資源如何避免重複。如果未來仍遇到權責模糊的情況,高層也應授權兒家署做出必要決策,避免案件再被卡在行政流程裡。
她也進一步建議,未來可引入「 兒童監察 」制度,也就是在專責機關之外,再設置獨立監察的委員會,專門調查兒童權益受損的事件,並回頭檢視法規和公共政策的缺口:「有獨立監察,才能真正看清制度哪裡出問題,進一步推動修正,也讓人更期待看到改變。」
王婉諭:只要部長態度清楚,不需三級機關也能整合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對兒家署的成立持保留態度。她直言,若只是把社家署和保護司整併到一個新機關,就期待能成為真正的「兒少專責機構」,恐怕過於樂觀。
王婉諭回顧,臺灣在 2013 年前曾設立「 內政部兒童局 」,但因功能有限、無法發揮改革效益而熄燈,兒少業務後來被拆分到衛福部底下的單位。實際上,當年已有眾多兒少團體倡議希望要有兒少專責單位,但若新的兒家署仍放在衛福部內,機關層級、跨部會協調權力、預算規模都沒有相應提升,過去累積十幾年的問題仍可能無法解決。
王婉諭認為,衛福部過去參與許多個案研討會,應已清楚問題在哪裡。「如果真的願意整合,其實只要衛福部長態度清楚,那麼現在就能開始做,並非是因為沒有兒家署就不能做。」若跨部會的權責、流程和操作機制沒有建立起來,即使新設機關,也可能只是把業務換地方放,無助於改善現況。
她也提醒,兒少議題不只需要服務,更需要制度改革,而改革通常需要更高層級的力量介入,否則實務上難以推動。例如,2023 年日本設立的「 兒童家庭廳 」,就是 直屬於首相底下的機關 ,以足夠高的層級來整合跨部會資源,將少子化政策、育兒支持、兒虐防治與弱勢家庭照顧皆被納入其中管理。
「層級和權限,突顯了國家對這件事情的重視程度。」王婉諭說,相較之下,臺灣雖然說少子化是國安危機,但從政策層級來看,國家似乎沒有把兒少放在核心的位置上。
另一方面,談到兒家署成立後的首要任務,王婉諭認為,需 先把兒虐防治的基礎補起來 ,其一是建立全國性的兒少個案與追蹤系統。過去常因縣市間資訊不相通,或是孩子的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同,導致案件追蹤中斷,讓需要協助的兒少無法被持續掌握。
在安置方面,許多兒少也長期面臨床位不足、寄養家庭減少、資源匱乏等情形,有時需要安置卻無處可去。必要時也必須確保公權力能即時介入,像是透過訪視、強制帶離等措施,讓孩子能在第一時間脫離險境。
從更廣的角度來看,王婉諭提醒,兒虐事件不只影響個別家庭,也會讓社會對生養孩子感到不安、可能加劇少子化。因此更需要完善的前端支持制度,從托育協助、家庭功能強化、情感教育,到職場支持與身心障礙家庭的需求,都必須一起納入治理:「政府不該只是提供單項補助,而是要有全面的規畫,讓孩子有機會健康長大。」
學者:期待不以年齡切割服務、政策應以兒少為主體、打造連續支持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主任吳書昀則認為,兒家署的成立具有重要意義,象徵政府開始正視過去兒少政策分散、缺乏連貫性,及跨部會合作困難等問題,也反映政府願意將兒少議題視為國家責任來承擔。同時,她提出 3 大期待。
首先,吳書昀期待未來兒少政策 打破以「年齡」切割服務的作法 。現行制度以 18 歲為分水嶺,但兒少的風險往往從童年一路累積。例如,孩子童年若遭受疏忽,可能造成學習困難,進入青少年階段或許容易成為被霸凌的對象,到了成年,則可能陷入貧窮、不穩定居住或無法順利工作。
「創傷不會到了成年就突然消失,我們要看見孩子背後的生活軌跡。」吳書昀強調,真正需要的是能跨越年齡、貼近成長脈絡的支持措施,包括教育、居住、生活技能、就業協助等。但很多時候,孩子一旦成年,社會就認為他們應該要自立,即使仍有其他需求,也因不被視為高風險族群,而在社福體系中被迫放手。
第二,兒少政策必須真正 以孩子為主體來設計 ,她很期待未來政府能落實芬蘭的「 兒童影響評估 」,概念類似行政院現行的「 性別影響評估 」,即要求各部會推出新政策前,先釐清是否會影響兒少,特別是弱勢兒少,接著要蒐集資料、訪談不同背景的兒童,並從身心健康、教育發展、家庭功能等面向來分析,再公開報告,讓政策得以被檢視與修正。
第三,是推廣「綠色通道」的概念,當兒少處於高度風險時, 行政程序不應成為接受服務的阻礙。 例如,當安置機構的兒少申請公托、公幼時,常因戶籍尚未遷入,或時程太晚而無法入園。或是寄養家庭帶孩子到大醫院緊急就醫時,是否也能為高風險的孩子開通緊急協助。她認為,既然這些孩子已在風險邊緣,制度就應提供更迅速、彈性的協助。
不過,吳書昀也擔心兒家署是否具備足夠的政策主導能力。若僅停留在單純的業務執行角色,而非 主動引導政策方向 ,就容易再次陷入以「哪些業務歸我管」的框架,而不是從服務對象的需求出發。這不僅會難以推動更積極、前瞻的政策討論,也可能讓「服務到 18 歲就結束」這樣的慣性思考被延續,忽視孩子在成年後仍可能存在的需求。
最後,曾在英國完成博士研究的吳書昀也觀察到,英國的兒少政策不是依靠增加數量龐大的單一服務,而是 更清楚去要求政府承擔責任、提供連續性的制度回應 ,她期待兒家署能朝這方向前進:「希望新機關的成立,不要再讓服務斷裂,而是能真正回應孩子一路成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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