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長榮航空孫姓空服員今年9月下旬抱病執勤後病逝,勞動部今天(20日)公布調查結果:長榮航空確有讓員工「不敢請病假」情形。勞動部將修正《勞工請假規則》,明定勞工一年請病假在10天以內,雇主不得為不利處分,新規定從明年1月1日上路;雇主違反規定,將遭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表示,公司過度使用管理制度的做法和文化,威脅員工健康權利,勞動部將強化勞工請病假的法制保障,如果勞工1年內請病假未超過10天,雇主不得做不利對待。
勞動部強調,不管勞工請幾天病假,雇主考核應以勞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包括實際的績效綜合考量,而不得以病假天數為唯一考量;希望透過制度修法,讓勞工的健康權得到更優先重視,勞工健康是企業永續經營最重要的資產。
勞動部次長李健鴻說,《勞工請假規則》修正條文已在法制作業階段,預定明年1月1日上路。根據勞動部規劃,《勞工請假規則》上路後,雇主違反規定,可依《勞動基準法》罰2萬到100萬元。
勞動部透過修改規則,從四大面向保障勞工請病假權益:
1.明定勞工1年內請病假未超過10日,雇主不得為不利之處分。
2.考量勞工舉證困難,勞工釋明遭不利處分的事實後,雇主應負舉證責任。
3.不論勞工請幾天病假,雇主考核應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等綜合考量,不得僅以請病假為考量。
4.雇主扣除全勤獎金,不得違反比例原則,或對未足月請病假有全數不發給情形,避免造成勞工不敢請病假。
李健鴻表示,期待企業在勞工身體不舒服需要休養或治療時,能夠讓勞工敢請病假;若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相關利益,會因病假而損失,造成勞工不敢請病假,延誤治療導致拖延痊癒、傳染職場同事或客戶、影響工作判斷或造成失誤,也會造成企業損失、影響企業形象。
長榮航空孫姓空服員9月抱病上班,返台後不幸離世,引發長榮航空公會等單位強烈不滿,指稱長榮航空對空服員請假是「明碼標價」:平日生病請假、扣1分;週末或連續假日請假、扣2分;跨年、農曆年請假,扣3分;請超過4天臨時特休假,會失去申請航班或休假資格;連續假日或旺季期間請臨時特休,會直接鎖班表、動彈不得,形同失去私人生活主導權。空服員也不能在調過班的日期生病,若調來的班請病假等,會被鎖班表不能調班。請假不僅影響考績,還會被扣年終、福利機票等懲罰。
勞動部今天下午說明長榮航空空服員因病值勤過世事件訪談與調查結果,認定長榮航空無論制度或處置都有不當,做出以下4點結論:
1.長榮航空過度運用勤惰管理制度,嚴重影響組員申請病假,造成員工認知「請病假會遭受不利對待甚至懲罰」,導致抱病出勤。
2.長榮航空緊急應對與處置不周詳,對組員在值勤期間突發疾病的緊急應對與處置作業,不夠周詳且未能落實。
3.長榮航空對孫姓空服員抱病值勤底抵台後處置不當,未依孫姓空服員處境做最適當的處置。
4.該公司的國定假日調移違法,孫姓空服員的國定假日調移日期不明確,長榮航空涉違反《勞動基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