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車速快、風險高,高公局近日公布最新事故統計,過去三年全台高速公路共發生 353 起撞上緩撞車事故,平均三天就有一起。高公局指出,隨著新款車輛普遍搭載輔助駕駛科技,許多駕駛因此過度相信科技能「代勞駕駛」,反而讓注意力鬆懈,導致事故風險飆升,情況相當令人擔憂。
高公局進一步指出,近年高速公路事故呈現一項明顯趨勢:不少駕駛誤以為車輛具備「自動駕駛」能力,在行進間放鬆警戒,忽略前方路況。其中包括令人震驚的 353 起撞擊緩撞車事故,多起事故顯示駕駛未及時反應,甚至完全未察覺前方作業車輛,車輛毫無減速地直撞上緩撞車。
高公局說明,現行市售車款多搭載主動定速巡航(ACC)、自動緊急煞車(AEB)、車道維持輔助(LKA)等功能,確實能在多數情況下協助保持車距、修正偏移、提升行車舒適度,但這些系統仍遠遠無法取代真人判斷,一但在車速較快、車流更密集的高速公路上發生碰撞,很可能演變為多車追撞、重大傷亡,甚至導致長時間壅塞。
高公局特別提醒,目前輔助駕駛系統在六種情境下特別容易出現辨識困難,包括:當與前車速差過大、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前車突然轉向或切入、行駛路型特殊、大雨、濃霧、強光等用路環境、以及前車外型特殊等六種可能無法辨識的情境。一旦系統「看不清楚」前方狀況,駕駛若又因為過度信賴科技而分心,後果往往不堪設想。

高速公路上的高公局強調,從過去三年的事故中可以看到,不少車禍的案例都發生在天候不佳、視線不良或路型特殊的路段,部分駕駛顯然以為車輛會「自己煞住」,但系統沒有反應、駕駛又來不及接手,撞擊瞬間早已無力挽回。
高公局提醒,駕駛在使用任何輔助功能前,都應先充分了解自己車輛系統的能力與限制,不同品牌、車款的表現差異極大,絕對不能把「輔助駕駛」當成「自動駕駛」。科技可以協助降低負擔,但真正掌控方向盤、為行車安全負責的,始終是駕駛人本身。無論系統是否啟動,雙手都不該離開方向盤,雙眼必須持續注意前方與周邊路況,只要系統亮起告警或發出警示聲響,駕駛就必須立刻介入操控。
高公局強調,行車安全不能交給機器,更不能因為輔助功能而鬆懈。「你以為系統在開,其實車子一直在等你接手。」高公局呼籲駕駛養成正確的科技使用態度,在享受輔助駕駛帶來便利的同時,也不要忘記自己才是那一道真正的最後防線。
| 年度 | 撞擊緩撞車件數 |
|---|---|
| 112 年 | 121 件 |
| 113 年 | 123 件 |
| 114 年(1~9 月) | 109 件 |
資料來源:高公局 | 表格整理: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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