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權、兒少|行政院修法回應憲法法庭,兒虐致死不得假釋、精神障礙者免死刑
行政院於 10 月 30 日通過《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 修正草案 ,回應憲法法庭判決,並強化兒少保護機制。草案重點包括增訂特殊重大暴力犯罪不得假釋,明定故意殺人、殺人未遂或兒虐致死及致重傷案件,若被判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超過 10 年,將不得申請假釋。
草案也呼應 憲法法庭 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 ,新增《刑法》第 63 條之 1。條文明定,若被告在行為當時或審判過程中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訴訟上明顯無法為自己辯護,法院 不得判處死刑 。此外,針對無期徒刑假釋後若被撤銷,剩下未服完的刑期將依罪行輕重計算,不再一律執行 20 年或 25 年,以符合比例原則。
草案也明定,被告在判決確定前被羈押的日數,無論刑期長短,都應算進假釋所需的服刑時間折抵;但如果是死刑案件,定讞後等待執行的期間,則不能折抵刑期,也不會計入假釋已執行的期間內。本次草案將由行政院函請司法院會銜,後續送交立法院審議。
- 相關報導: 【專題】孩能去哪裡:剴剴案後獨家追蹤
- 新聞來源 1: 政院修刑法 故意殺人、兒虐致死判逾10年者不得假釋
- 新聞來源 2: 政院通過刑法修正草案 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判10年以上不得假釋
2. 災變|馬太鞍溪災後重建條例通過,最高 300 億協助社區復原
立法院於 10 月 31 日三讀通過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核定 300 億元預算上限協助災區復原。條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執行機關則包括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花蓮縣政府。
重建項目涵蓋農業復原、電力系統、水利設施、道路交通及社會復原等面向。條例施行至民國 116 年 3 月底,但河川治理、農田水利系統等長期工程則延長至 119 年底,條例也特別明定災區重建應尊重該地區人民、社區、部落、組織、文化及生活方式。
針對受災民眾的實質協助,條例放寬了救助對象的認定標準,因水災致住戶淹水者以實際受災戶數為準,不受一門牌一戶限制,讓更多需要協助的家庭能獲得資源。
朝野黨團雖在協商過程中對遷村議題有所討論,最終仍強調災民參與決策的重要。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指出,重建政策不應由上而下決定,而須讓災民代表成為討論的一部分,確保重建方向真正符合在地需求。
- 相關報導: 【專題】花蓮災後:二次災難、假警報與防災的日常
- 新聞來源 1: 立院三讀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上限300億
- 新聞來源 2: 馬太鞍災後重建條例三讀 編列300億預算助復原
3. 勞權|勞動部推職災7大措施,明年起提供勞工與家屬免費法律協助
根據勞動部統計,國內約 3 成職災死亡案件和解金額低於 300 萬元,遠不足以支應家屬生活與子女教育所需。部長洪申翰於 10 月 23 日在記者會上坦言,勞資雙方在資訊、權力與經濟資源上的不對等,迫使許多職災家屬在經濟壓力下草率接受不合理的和解條件,尤其外籍配偶或移工家庭更常陷入求助無門的困境。
為改善此一現象,勞動部將於明年元旦起推動 「職災勞工及家屬法律權益協助方案」 ,提出 7 大措施協助弱勢職災勞工。新制包括於職災發生後 2 週內提供初步檢查分析表,讓家屬及早掌握事故原因;
同時與 法律扶助基金會 合作,針對職災重傷或死亡案件免除財力 資力審查 ,提供從諮詢到訴訟的全程律師協助;並將刑事訴訟費用納入補助範圍,同時如果要向法院申請「假扣押」(防止雇主把財產轉走),政府也會先幫忙 墊付保證金 ,以避免雇主因為拒絕賠償而先一步脫產。
針對移工職災案件,新制特別強化通譯服務,將通譯與翻譯費用上限提高至 10 萬元,避免語言障礙影響移工求償。此外,若職災家屬因訴訟導致生活困難,也可獲得訴訟期間的生活費補助。
- 相關報導: 葉靜倫/給經營者的推薦指引:當員工職災、傷病或身心障礙,如何善用「合理調整」?
- 新聞來源 1: 3成職災死亡和解金不到300萬 勞動部增7措施爭補償
- 新聞來源 2: 職災求償 勞動部明年推法律扶助
4. 勞權|立院通過《考績法》修正,公務員涉職場霸凌最重可一次記2大過
立法院 10 月 28 日三讀通過 《公務人員考績法》 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公務人員涉及職場霸凌、酒駕或毒駕、性侵害、性騷擾等重大違失行為,明定得予以 1 次記 2 大過處分,以回應社會對政府零容忍政策的期待。
此次修法由考試院提出,且在原有的免職條件外,特別增列明定職場霸凌導致受害者身心創傷或死亡、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等也將可能被免職,並配合 司法院釋字第 583 號解釋 ,明定不同違失行為的懲處權行使期間,分別為 15 年、7 年及 5 年。
修正條文同時放寬考績認定標準,將原本「連續」任職達 6 個月改為「累計」任職,使因請育嬰假、入伍或因公傷病請假而中斷年資者,只要總工作時間滿 6 個月,也能被算進考績裡。此外,為營造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有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人在回來辦理考績認定時,也有機會拿到比原本高一級的職位資格。
- 新聞來源 1: 立院三讀 公務員涉職場霸凌得予以1次2大過處分
- 新聞來源 2: 公務員職場霸凌 最重可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5. 移工|漁工遭雇主施暴卻被判賠5萬,監院糾正澎湖縣府與勞動部
民國 111 年 12 月,3 名印尼籍漁工向勞動部 1955 專線申訴遭雇主多次施暴,為自保而離船。雇主雖同意讓漁工轉換雇主,卻在 112 年 3 月主張漁工無故罷工造成營業損失,要求每人賠償 8 萬元。此案最終經高雄地方法院勞動法庭調解,3 名漁工各需賠償雇主 5 萬元,形成「遭暴力對待者反需賠償」的窘境。
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於 10 月 24 日針對此案提出調查報告,該雇主歷來聘僱的漁工幾乎都曾反映遭受暴力,情節一致且非偶發,然而地方漁業主管機關澎湖縣政府屢次以缺乏證據或已安置為由草率結案,未查明真相也未加強監督,致使施暴情形反覆發生。
另外,雇主長期違反勞動與漁業法令,包括未依法辦理勞保、未登錄船員異動、違法搭載漁工出海等,卻未被查處。監委也指出,勞動部 1955 專線在紀錄、風險辨識與資訊轉介上有 系統性缺陷 ,使移工保護機制流於形式。監察院已通過此份調查報告, 糾正 澎湖縣政府與勞動部,要求檢討改進。
- 新聞來源 1: 漁工遭施暴卻要賠錢 監委糾正澎湖縣勞動部
- 新聞來源 2: 漁工遭施暴卻要賠錢 監委糾正澎湖縣勞動部
6. 移工|行政院拍板旅宿業與商港明年將可引進外國技術人力,民團嚴正反對
行政院於 10 月 30 日通過 「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 ,預計明年第 1 季開放旅宿業及商港碼頭業引進外國技術人力,並取消製造業外國技術人力比例限制,讓雇主可全數留用資深移工。目前國內已有超過 5.7 萬名外國技術人力,加上藍領移工達 85 萬人,勞動部將訂定專屬法規進行管理。
方案規定雇主須替 1 名本國勞工加薪 2000 元,才能增聘 1 名外籍工作者。旅宿業外國技術人力薪資門檻訂為 3.2 萬元,並要求華語檢定 A2 以上能力。
然而,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勞陣)嚴正 反對 此政策,指出監察院曾糾正政府對移工引進缺乏整體規畫,顯示臺灣移工勞動處境存在人權疑慮,在制度改善前持續擴大開放,恐讓更多移工陷入剝削。勞陣主張應全面檢討「將移工政策工具化」的聘僱模式,唯有改善工作條件與合理報酬,才能真正解決缺工問題,避免臺灣陷入勞動剝削的惡名。
- 新聞來源 1: 旅宿業開放外國技術人力 勞團:反對不當移工政策
- 新聞來源 2: 外國技術人力引進逾5萬人 勞動部將訂專屬法規
- 新聞來源 3: 最快明年首季上路!旅宿業開放中階移工 先從菲國引進
7. 身心障礙|視障者帶導盲犬入館遭拒,志工稱「妳看不到進去也沒用」惹議
臺南市一名視障民眾連蕙蘭日前帶著導盲犬至關子嶺臺灣木材故事館參觀,卻在門口遭志工以「妳都看不到了,進去也沒有用」為由拒絕入館,並表示館內需脫鞋、導盲犬不得進入。連蕙蘭當場致電導盲犬協會反映,志工才從櫃中翻出一個看似從未使用過的「導盲犬專用腳套」,讓她與導盲犬黑黑進入館內。
連蕙蘭於 10 月 25 日 在臉書痛訴 ,志工帶有羞辱意味的言語如刀割般傷人,雖然不是第一次被拒於門外,但這次特別痛。她強調視障者不是來「看」展覽,而是來「 感受 」生命,導盲犬就是她走入世界的眼睛。
林業保育署嘉義分署 對此致歉,表示該館自開館以來即備有友善環境服務設施與導盲犬專用備品,此次事件係因現場志工未能瞭解相關規定與措施,加上言語不當造成困擾。分署承諾將強化志工教育訓練及服務態度,並已與當事人聯繫致歉,同時邀請視障朋友們再次蒞臨。
- 新聞來源 1: 被譏「看不到進去也沒有用」!視障者被羞辱 林保署道歉
- 新聞來源 2: 志工侮辱「看不見進去也沒用」視障者痛訴很受傷 林保署道歉了
8. 身心障礙|財劃法修法恐中斷精神病友社區服務,民團籲建立中央保障、地方共責機制
康復之友聯盟 (康盟)與 身心障礙聯盟 (障盟) 10 月 31 日偕同立委召開記者會,示警 《財政收支劃分法》 修法可能導致精神病友社區支持服務經費中斷。
全國目前有超過 42 個由民間團體承辦的精神病友多元社區生活方案,協助精神病人在社區穩定復元。然而,修法後,原本由中央全額補助的計畫性補助,部分地方政府並未編列預算,甚至預告將終止服務,使得這些據點面臨今年底後經費斷炊的困境。
障盟祕書長洪心平指出,過去中央全額補助的模式,讓地方政府將此視為中央專案而缺乏編列預算的動力。康盟祕書長張朝翔強調,社區支持服務是幫助康復者脫離反覆住院、惡性循環的關鍵,絕非可有可無。民團與立委共同呼籲建立「中央保障、地方共責」的雙軌財政機制,落實 《精神衛生法》 與 《社會福利基本法》 的法定職責。
衛福部心理健康司長陳柏熹回應,近期將發文要求地方衛生局編列預算,並持續關注確保方案不中斷。若地方確有困難,中央仍會提供協助。
- 新聞來源 1: 民團憂精神病友服務因財劃法修法斷鏈 籲地方共責
- 新聞來源 2: 財劃法恐釀精障者服務斷鏈危機 民團籲建立中央保障、地方共責制
9. 高齡|臺北市老人受虐案年增近 400 件,逾 6000 萬安置費未清償
臺北市已邁入超高齡社會,老人受虐案件持續攀升。市議員汪志冰指出,去年老人保護通報案達 1769 件,平均每天發生 5 件,較 2020 年增加近 400 件。受暴樣態以精神暴力占 5 成最多,肢體暴力占 4.5 成,施暴者則以子女、孫子女等直系血親為大宗,人數從 647 人增至 1130 人。
社會局依老人福利法將受虐長者緊急安置於養護機構,並代墊相關費用,事後再向扶養義務人追討。然而過去 5 年累計代墊近 1.1 億元,至今仍有 324 件、近 6000 萬元未獲清償。議員質疑安置費恐成呆帳,由全體市民承擔,有失公平正義,要求積極追討。
社會局長姚淑文於 10月 25 日回應,老人受虐原因多與照顧壓力、子女情緒困擾或金錢糾紛有關,目前已持續佈建日照中心及社區關懷據點,盼減輕家庭照顧負擔。針對代墊費用,社會局會召開清償會議,若家屬不理會將採強制執行,但若對方無財產,追討仍有困難。
- 新聞來源 1: 議員提虐老案安置費恐成呆帳 北市定期追蹤償還度
- 新聞來源 2: 北市每天5起虐老案…社會局代墊安置費 6千萬恐成呆帳
10. 公益|普發現金1萬元 11 類對象免登記,11 月 12 日直接入帳
財政部 10 月 23 日宣布 「全民 +1 政府相挺」 普發現金廣宣網站正式上線,本次普發現金 1 萬元領取方式比照 2023 年普發 6000 元模式,採登記入帳、ATM 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及造冊發放等 5 種方式。
其中直接入帳對象涵蓋 11 類民眾,包括勞保年金、災保年金、國民年金、老農津貼、農民退休儲金、勞工退休金月退休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安置兒少、公費就養榮民,以及各級政府因公派駐國外無戶籍人員及其具我國國籍眷屬者。
根據財政部統計,此次直接入帳人數初估 464 萬人,較普發 6000 元時增加 39 萬人,這些民眾無需進行任何登記或申請,預計 11 月 12 日直接匯撥至個人帳戶。對於社福機構與社工而言,此項措施將大幅減輕協助案主申請的行政負擔,特別是針對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老人及安置兒少等弱勢群體,直接入帳機制更能確保他們即時獲得補助。
- 新聞來源 1: 財政部:普發現金10類民眾免登記 11/12直接入帳
- 新聞來源 2: 普發1萬464萬人直接入帳 11類人免登記申請
- 新聞來源 3: 整理包/普發現金一萬最快11/11入帳!10類人符資格 登記分流時程、領取5管道看過來
這篇雙週報是《多多益善》每 2 週一期的公益新聞摘要,我們投入大量的時間、搜集國內外新聞,並從中討論、篩選、撰寫出 10 大要聞。
每一則新聞,都是奠基於《多多益善》對社福領域和公益產業需求的了解,為你選進攸關弱勢權益、臺灣社福發展的重要動態。
這份週報提供平時忙碌工作的人們,用一篇文章掌握公益社福時事,幫助社福、教育和人權領域工作者,掌握關鍵且重要的公益脈動。 更重要的是,讓弱勢處境不被每日數以萬計的新聞淹沒。
如果你認同這樣的投入,欣賞我們製作的這份公益雙週報,請用捐款支持我們。
The post 【雙週報|10/20-11/02】兒虐致死不得假釋&精神障礙免死刑、馬太鞍溪災後通過 300 億預算復原家園、勞動部新制職災勞工及家屬免費法律協助 first appeared on Right Plus 多多益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