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立法院會今(29)天三讀修正通過「韌性特別條例」部分條文,規定普發現金1萬元將在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不過通過的特別條例並未納入200億元的「強化電力系統」預算。
行政院日前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匡列的經費從原先的5450億元調高至5900億元,當中包括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的作業費,也包括強化電力系統相關韌性措施項目,並調整普發現金時間為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執行發放作業,7個月內發放完畢。
立法院會22日朝野無異議將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逕付二讀,立法院長韓國瑜27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時,對於行政院將「強化電力系統」及所需經費納入特別條例,朝野協商無共識,保留於29日院會時處理。
立法院會今天開會,廣泛討論階段,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說明,普發現金1萬元,國民黨說到做到,全民期待的普發現金應該能在10月底開始發放。此外,台電已有相關電網韌性計畫在進行,每年有超過1000億元的工程要做,足以支應,因此將預算規模變成5700億元。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提及,這次修法民眾黨提出3大利多,包括將經費規模提高到5700億元,也要照顧受美國關稅衝擊的勞工、產業、農漁民等,另外砍掉要借屍還魂的台電200億元強化電網韌性項目,因為現在政府就在進行相關計畫。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解釋,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是要挺產業、顧民生、救弱勢、加速發現金,也讓違憲成為合憲,但藍白砍掉的200億元電網韌性預算,讓台灣產業發展被犧牲。
表決階段,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未將「強化電力系統」納入,也將經費上限改為5700億元。
三讀條文明定,韌性特別條例編列預算的中央各部會,應將預算的工作計畫實施內容概述及預計實施進度,按季送立法院備查,並應設置資訊網站專區,提供便於搜尋、得以理解的完整資訊,主動按季定期公開工作計畫實施內容及預算執行進度。
此外,三讀條文明定,韌性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關於普發現金作業時程,三讀通過條文規範,依韌性特別條例編列的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而行政院應於韌性特別條例生效後1個月內,將依本條例編列的特別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