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訴書,黃國翔與周暐承在2024年2月5日凌晨3時11分,便到陳沂住處附近勘查地形後離去。6小時後,周男再度開車載黃男返回現場,並一度開車繞行、到超商購物等候時機,明顯有預謀埋伏之嫌。
當天下午4時許,黃男見陳沂從住處步行外出,立即下車一路尾隨,直至北市長安東路中崙消防分隊前,突以iPhone手機猛擊陳沂頭部,接著再以腳踹、徒手毆打,造成她雙側頭部鈍挫傷、雙耳挫傷等。案發當下,黃男渾身酒氣、情緒激動,遭警方當場帶回偵辦。
黃男辯稱,誤將陳沂認成自己在網路上曖昧未果的「網婆」,才酒後失控動手。但檢方查出,兩人與陳沂素無瓜葛,卻明顯計畫性埋伏,懷疑背後可能有不明人士指使,但由於黃男在交保後失聯,相關教唆情節仍有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