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23日)就立法院交付辦理之2項公民投票案進行會議,議後認定,「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公投案,非屬《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不符合同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礙難辦理公民投票」。
另外,「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公投案,中選會決議合乎公投法相關規定,定於114年8月23日舉行投票。
立法院日前在藍白聯手的人數優勢下,表決通過反廢死公投案、核三重啟公投,並交由中選會辦理,而根據《公投法》,今年公投日為8月23日,中選會應於公民投票日90天前,因此今年5月25日前將是公告相關事項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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