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桃園30歲謝姓男網紅於2018年7月起,陸續上傳許多大尺度猥褻照片、影片到個人社群平台X「謝X和」的帳號讓人觀賞,內容包含穿著迷彩服、憲兵以及警察制服拍攝綑綁、自慰甚至是性虐等猥褻影像。這些影像在網路上引起瘋傳,最終被民眾檢舉,謝男也於2024年6月遭檢警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時,謝男坦承犯行,法官認定他長期多次上傳猥褻內容供人觀賞,侵害社會善良風俗,但考量他無前科且坦承犯案,經偵審程序,應能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予以緩刑宣告。
最終,法官將謝男依散布猥褻影像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判決確定後,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沒收扣案猥褻影像的電磁紀錄及犯案用電腦,全案可上訴。